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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我們的一般條款和條件。

這些是與我們開展所有業務的基礎。

德國法律僅適用。

柏林聯邦州被同意為與我們進行所有業務的管轄地。

 

一般條款和條件

 

一般條款和條件 (GTC) 和消費者信息

VAN VUGHT Interiors 公司(所有者 Chrstian van Vught 先生),德國柏林, 歐洲聯盟。

狀態:01/2016

 

VAN VUGHT Interiors 公司(所有者 Christian van Vught 先生)(以下簡稱“賣方”)和客戶(以下簡稱“賣方”)之間通過在線商店簽訂的銷售合同中的一般條款和條件以及消費者信息作為“客戶”。

 

§ 1 範圍和一般信息

 

(1) 根據優先於這些條款和條件的個別安排和協議,以下一般條款和條件僅適用於賣方和客戶之間的業務關係。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包含客戶自己的條件是矛盾的。

 

(2) 客戶是消費者,因為他訂立合同的目的主要不是商業目的,也不是他的獨立專業活動。相比之下,企業家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或合法合夥人,他們在達成合法交易時,正在開展其商業或獨立的專業活動。

 

§ 2 合同簽訂

 

(1) 合同訂立時:

VAN VUGHT Interiors 公司(所有者 Christian van Vught 先生),Gotzkowskystraße 31, 10555 Berlin, Germany, EU。

 

(2) 商品的基本特徵是由賣家設定的相應產品描述所產生的。

 

(3) 賣家網店中的所有報價僅是對客戶向賣家提交相應購買報價的非約束性邀請。賣家一收到客戶的訂單,首先會向客戶發送來自賣家的訂單確認,通常是通過電子郵件(訂單確認)。訂單確認不代表接受訂單,賣家收到客戶訂單後,會在短時間內進行核對,並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客戶是否接受訂單(訂單確認)。賣家網店下單流程如下:

 

(4) 客戶可以從賣家的分類中選擇產品,並使用“在籃子裡”按鈕將它們收集到所謂的購物車中。通過單擊“購物車”按鈕,客戶會收到所選產品的概覽。通過“立即購買”按鈕,他提交了一個綁定應用程序以購買購物車中的商品。在提交訂單之前,客戶可以使用箭頭鍵顯示的瀏覽器功能“返回”和“下一步”隨時更改和查看輸入的訂單和輸入的數據。只有當客戶通過單擊“接受條款和條件”按鈕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並將其包含在其申請中時,才能提交和傳輸申請。然後,賣家通過電子郵件向客戶發送自動收貨確認,其中再次列出了客戶的訂單 客戶可以使用“打印”功能打印出來。自動收貨確認僅表明賣家已收到客戶的訂單,並不構成對申請的接受。只有當賣家提交接受聲明並通過單獨的電子郵件發送時,合同才成立。

 

§ 3 合同標的、條件、交付、貨物供應情況

 

(1) 合同標的為客戶在訂單上下文中指定並在訂單和/或訂單確認中指定的商品和服務,以在線商店中指定的最終價格為準。錯誤和錯誤是保留的,特別是關於貨物的可用性。

 

(2) 所訂購商品的質量以網店商品說明為準。網站上的圖片可能只會不准確地顯示產品;由於技術原因,顏色可能會有很大差異。圖片僅用作說明材料,可能與產品不同。技術數據、重量、尺寸和性能描述盡可能準確,但可能會顯示通常的偏差。此處描述的特性不代表賣方提供的產品存在缺陷。

 

(3) 如果在客戶下訂單時沒有客戶選擇的產品的副本,賣方應在訂單確認中通知客戶。如果產品永久不可用,賣家將不會做出接受聲明。在這種情況下不簽訂合同。

 

(4) 如果客戶在訂單中指定的產品只是暫時不可用,賣家也應立即在訂單確認中通知客戶。如果交貨延遲超過兩週,客戶有權退出合同。此外,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也有權退出合同。在這樣做時,他將立即償還客戶已經支付的任何款項。

 

§ 4 交貨、價格、運費

 

(1) 不遲於收到付款後兩天向船公司交貨,如果貨到付款,不遲於訂單確認後兩天。交貨時間長達五天。賣家將在相應的產品頁面上指出任何有偏差的交貨時間。

 

(2) 交付僅在歐盟和瑞士境內以及挪威境內進行。

 

(3) 所有商品價格均包含法定增值稅。給出的價格是零售價加上運費。客戶收到一張顯示增值稅的發票。

 

§ 5 支付

 

預付款(PayPal、銀行轉賬)或貨到付款。

 

§ 6 運輸損壞

 

(1) 如果貨物在交付時有明顯的運輸損壞,請客戶立即向送貨人報告這些錯誤,並儘快與賣方聯繫。

 

(2) 未提出投訴或未與我們聯繫對客戶的法定保修權利沒有任何影響,但有助於賣方向承運人或運輸保險公司主張自己的索賠。

 

§ 7 材料缺陷保修

 

(1) 根據適用的法律規定,特別是 §§ 434 ff BGB,供應商應對材料缺陷負責。

 

(2) 只有在相應物品的訂單確認中明確給出的情況下,才對供應商交付的貨物提供保證。

 

(3) 投訴和保修索賠可提交至供應商標識中提供的地址。

 

§ 8 所有權保留

 

交付的貨物在全額付款之前仍為賣方的財產。

 

§ 9 責任

 

適用法律規定。

 

§ 10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存儲在賣方的內部系統中。客戶可以隨時在其客戶帳戶中查看一般條款和條件。訂單數據和條款和條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客戶。完成訂單後,出於安全原因,無法再通過 Internet 訪問訂單數據。

 

第 11 條 最後條款

 

(1) 合同語言為德語。

 

(2)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法律適用於賣方與客戶之間的合同,不包括關於國際動產採購的法律。這種法律選擇僅適用於消費者常住所在州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授予的保護並未從客戶撤回的情況下。

 

(3) 客戶為商家、公法法人或公法專項基金的,因客戶與賣家合同關係產生的一切爭議的管轄地為賣家所在地。如果客戶在德國或歐盟沒有一般管轄地,或者在提起訴訟時不知道其居住地或通常居住地,這也適用。

 

(條款和條件結束)  

 

ABG © 律師 Jacob Metzler

  www.rechtsanwalt-metzler.de

我們所有的價格都包含法定增值稅。

增值稅在發票中單獨顯示。

 

對於運輸,我們將根據您的位置按比例向您收取費用 收貨地址有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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